78. 时间有限中的存在主义心理治疗
内容: 时间在存在主义文学中是一个基本问题。海德格尔的开创性著作《存在与时间》将所有人类存在与时间相关联:死亡、有限性、焦虑、不确定性和内疚——这些存在的给定因素都与这一现象有关。因此,存在主义心理治疗是一种时间敏感的实践。然而,所有治疗模型和所有人类情况在根本上都是时间有限的,因为它们都要结束。
从实用的角度来看,治疗有时间界限:会议的时间是经过讨论并达成共识的,会议的频率是决定的,而且,往往,会议的数量是特别合同的。正是这一后者的方面似乎引起了最大的关注,尤其是当会议数量被认为是“短期”治疗时。
Strasser和Strasser(1997)指出,一旦达成了时间限制的治疗关系,治疗师与来访者的互动方式、将要提出的问题类型以及设定的目标和目的都会发生变化。
我们在不同的语境中以不同的方式体验时间。有时候一个小时过得太快,而其他时候它又感觉无尽——我们如何体验任何时间框架是一个感知和解释的问题。因此,将一种情况定性为“短期”是评估此情况的人所持态度的表征:这很可能与该个体的期望和目标直接相关。
由于时间是存在的一个给定因素,来访者和治疗师如何与这一因素互动是值得探索的:明确划定的时间界限通常能聚焦双方对生活这一方面的假设和期望。
无论治疗合同是为周、月还是年,在治疗师和来访者之间讨论这一界限的体验如何,以及这种体验在多大程度上代表或不代表来访者在治疗情境之外的生活,都是很有益的。一个因八次会议合同的限制而感到失去动力的来访者,可能会在日常生活中以类似的方式接近项目,因此考虑是否开始工作。
时间限制的合同,与“开放式”安排(实际上是不存在的)相对,可以明确规定一个确定的结束,而无法续订或延长,或者可能包括一种“软”结束,进一步的时间限制模块可以达成。在这两种情况下,显式地设置这些界限是最有效的,正如会议持续时间被指定的那样。这种策略促使所有参与者对在治疗和生活中分配的时间态度进行思考。
即使时间承诺可能是商定的,也没有保证任何一方能够或愿意遵守该安排:每个人都有自由改变主意,每个人都受限于可能阻碍实现意图的存在的偶然事件。这正是时间限制可能引发的这些类型的问题:如何选择“花费”或“保留”时间;承诺的性质在时间和他人方面;“按时”实现雄心和愿望的成功与否;有限性的含义。
生活几乎总是不给我们“足够”的时间:在时间有限的治疗框架中,这种担忧立即出现在治疗师与来访者之间的讨论中。存在主义治疗师认为这一限制不仅仅是一种合同现实。它实际上是治疗的核心,具有揭示来访者在世界中存在方式的潜力。在时间有限的治疗中,时间(如来访者所体验和使用的)成为一种工具(Strasser & Strasser,1997)。
来访者档案:
姓名: 李明
年龄: 32岁
性别: 男
职业: 项目经理
心理状态: 李明感到焦虑和沮丧,因时间限制常常使他失去动力,难以开始新项目或实现个人目标。
生活事件:
最近的生活事件:
工作上遇到项目紧急截止日期,感到压力。
个人生活中因时间管理不当,未能按计划完成个人目标。
咨询目的:
减少对时间限制的焦虑
提高时间管理能力
探索时间对个人生活的影响
来访陈述:
指出: “我总是感到时间不够用,这让我在工作和生活中都感到无力。我担心在八次会议的限制下,我是否能够真正解决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