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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以人为本疗法中的合同和结构

内容: 正如Tolan(2003: 129)所指出的,所有关系都有规则,当然这也包括以人为本疗法中治疗师与来访者之间的关系。这些规则涉及时间、空间和允许行为的界限(包括双方及其之间的行为)、保密问题以及可能的付款方式及其承担者。这些规则旨在保护来访者和治疗师,并可能满足心理治疗发生的机构或组织的需求。人们只需片刻便可意识到,在开始时,大多数这些规则可能由治疗师知晓,而来访者则不然。治疗的一项初始任务就是将这些规则明确化并 agreed 它们将如何发挥作用。

从治疗师的视角强加规则和条件,似乎与非指导原则和来访者的自主性形成矛盾。然而,尽管“以人为本”和特别是“以来访者为中心”的说法似乎强调了来访者的权利和欲望,但这并不是以牺牲治疗师的权利为代价来实现的。改变的代理是这一对关系,而这涉及到两个人。只有当双方的需求都得到满足时,才会产生治愈的关系。以人为本的治疗师之一的职责就是确保他们的持续福祉,以便他们能够以一致的、共情的和接纳的态度面对所有来访者。这意味着他们必须以保护和维护自身的方式结构他们的会谈,同时仍然能够完全倾听他们的来访者。这就是界限的意义所在。话虽如此,个人中心疗法中的灵活性是存在的,规则不一定一成不变。以人为本的疗法是一个协商和重新协商的过程。它是治愈关系的共同创造。然而,治疗师的任务是奠定协作创作能够进行的基础。

从第一次与来访者接触开始,个人中心治疗师有责任明确声明将支配关系的“规则”。这包括显而易见的事情,比如会议何时何地进行,持续多长时间,付款方式,取消的处理方法,等等。这就是Tolan(2003: 130)所称的“商业合同”,但她也提醒了合同的另一个方面,即“治疗合同”。通过关注来访者的需求和期望以及治疗师的角色,这涉及到在以人为本的疗法中期望的权力平衡的初步建立。在治疗的初始阶段,治疗师比来访者对会发生什么及其可能发生方式有更多的了解。知识即权力。减轻这种不平衡的一种方式是通过解释一些将会发生的事情,包括治疗师的责任来“去神秘化”治疗的过程。由于(根据定义)来访者是脆弱或焦虑的,他们不太可能吸收在“合同讨论会”中被告知的合同的每个方面,因此,在实践中至少用信息表格列出要点是个好主意。这个表格可以在首次会议之前、期间或结束时交给来访者,不管什么时机,都可以鼓励来访者阅读并询问其内容。以人为本的治疗师的工作就是回应来访者询问的内容,但不一定要详细解释未被询问的内容。然而,这些可能稍后被提及,当然也应当被关注。

不管以何种方式进行,无论其内容如何,合同讨论会议并非独立于心理治疗过程——它并不是在建立治疗关系之前进行的,而是构建这一关系过程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合同设置的“商业”方面的内容也必须与所需和充分的条件相一致。很有可能,即使在这个过程中,来访者也会传达他们的一些需求和/或存在方式——这需要得到适当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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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者档案:

姓名: 张三

年龄: 30

性别:

心理状态: 来访者感到焦虑,经常对生活中的决策感到不知所措,害怕做出错误选择,渴望能得到更好的自我理解和情感支持。

生活事件: 最近,张三因为工作压力和家庭关系的紧张,感到情绪低落,开始考虑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来帮助自己。

咨询目的: 寻求更好的 coping 技能来应对生活中的压力,提升自我理解,并改善与他人的关系。

来访陈述: “我觉得自己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失去了方向,常常感到焦虑和不安,希望能够找到一种方法来应对这些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