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关系深度:超越以客户为中心的治疗
内容: 对于某些人,以客户为中心的工作延伸到了“关系深度”的概念。“关系深度”是梅恩斯(Mearns)于1996年创造的术语,并在梅恩斯和库珀(Cooper)2005年的作品中进行了详细讨论。这里谈论的是客户与治疗师之间在心理接触上有一种质的不同。它涉及到罗杰斯(Rogers)所描述的高质量交流(1986: 137),这包括“存在感”,以及索恩(Thorne)提到的“温柔”(1991: 73-81, 第25点),但梅恩斯(1994: 7-8)认为这是一些更为平实但同样深刻的东西。简而言之,治疗师的深刻自我知识和愿意与客户完全真实地互动(而客户也愿意表现得“真实”)会带来一种具有变革性的接触水平。关系深度至少与亲密感有一些等价性(在相互参与和开放的意义上)。梅恩斯和库珀(2005: xii)提供了以下的“工作定义”:
深层接触和交流的状态,在这个状态中,两个个体都与对方保持完全真实,并且能够高水平地理解和重视对方的经历。
而在第36页中,他们这样描述治疗师在关系深度接触中的体验:
与客户之间深层次接触和沟通的感觉,在此过程中,治疗师同时体验到对客户高度且持续的共情与接纳,并以高度透明的方式与客户互动。在这种关系中,客户被体验为承认治疗师的共情、接纳和一致性——无论是隐性的还是显性的——并被体验为在那一刻完全一致。
换句话说,关系深度是在高水平上实现条件三、四、五和六,同时结合一些客户特质和可以被视为相互性的元素。在这种关系深度的概念中,“深度”是指与个人现实和“真理”的接近,是一种主观经历的完整性,而不是与某个隐藏内核的接触。同时,“深度”并不是优越于其他关系方式,仅仅是不同而已。
在实践中,基于关系深度工作的概念与经典的以客户为中心的治疗有很大的不同,至少在于重点不再是非指导态度或促进情感变化,而是客户与治疗师之间的对话。这更像是一种“关系为中心的治疗”,而非以客户为中心的治疗,因为变化的主导力量(尽管仍然主要是实际化倾向)是在治疗师与客户之间共同创造的空间。可以说,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这种姿态过去一直是暗示的,而非明确表述并在理论和实践中探讨的。除了梅恩斯和库珀,彼得·施密德(Peter Schmid)和巴雷特-伦纳德(Barrett-Lennard, 2005)是以客户为中心的治疗对话法的重要倡导者。关注和强调治疗关系的理由是,研究证据表明,除去客户自己带来的因素,大部分结果的变异性可以归因于治疗关系本身的质量。对此的解释可能是,由于缺乏或难以实现和维持亲密联系而导致的情感与心理困扰——即存在性的孤独——而在治疗中(或其他地方)所达到的关系深度开始改变这一状况。推测这种治疗的方式是,因在关系深度上建立的联系感使客户超越完全孤独的感受,转向被至少一个他人认可、接纳、感知和理解的感觉。这是具有变革性的;这不仅仅是种解脱,也带来了这样一种希望:在治疗时以外的时间与他人建立如此深层的人际联系是可能的。不仅如此,由于关系深度的接触充满着接纳和共情理解,这使得客户能够朝向与他们存在根本相关的关键问题迈进,而这些问题可能以前被忽视。
来访者档案:
姓名: 张伟
年龄: 32
性别: 男
心理状态:
情绪: 忧郁
认知: 对人际关系感到困惑
自我价值感: 较低
生活事件:
近期事件: 刚失去了工作,感到与人疏远
咨询目的:
目的: 寻找情感支持,改善人际关系
来访陈述: "我一直感到非常孤独,虽然周围有很多人,但我总觉得与他们隔着一层纱,我想要真正的连接。"